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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9-16
108學年度校必修暨通識課程選修注意事項及抵免相關配套
108學年度校必修暨通識課程選修注意事項及抵免相關配套
一、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,尚未修畢「應用中文」課程,得以選修「文學與創新興趣選項」課程或選修校外「應用中文」課程抵免之。
二、107學年度前尚未修畢校共同必修的「歷史思維」或「文明變遷」或「生命教育」或「憲政法治」課程,得以選修任何一門2學分的通識課程抵免之。
三、106學年度尚未修畢校共同的「散文選讀」或「文學欣賞」課程,得以選修「文學與創新興趣選項」課程抵免之。
四、相關問題請電詢通識教育中心 楊秀雯小姐,分機3101。
附件檔案:
108學年度校必修暨通識課程選修注意事項.pdf
一、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,尚未修畢「應用中文」課程,得以選修「文學與創新興趣選項」課程或選修校外「應用中文」課程抵免之。
二、107學年度前尚未修畢校共同必修的「歷史思維」或「文明變遷」或「生命教育」或「憲政法治」課程,得以選修任何一門2學分的通識課程抵免之。
三、106學年度尚未修畢校共同的「散文選讀」或「文學欣賞」課程,得以選修「文學與創新興趣選項」課程抵免之。
四、相關問題請電詢通識教育中心 楊秀雯小姐,分機3101。
附件檔案:
108學年度校必修暨通識課程選修注意事項.pdf